按照市院及县委的工作部署,我院结合实际,将“正风”行动与开展“工作落实年”活动相结合,以建设“作风硬、纪律严、业务强”的检察队伍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正风”行动。
一、召开会议,抓好动员
我院召开全体干警参加的“正风”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学习市院和县委党风廉政建设暨“工作落实年”活动动员会议精神,并对我院开展“正风”行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会上,针对目前我院个别检察干警存在“庸、懒、散、软、虚、假、浮”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在开展“正风”行动中,要做到“四个一”:拓展一条情报来源渠道,强化一项监督检查措施,通报一批“庸、懒、散、软、虚、假、浮”事件,建立一套长效机制。通过召开动员学习会,使我院干警思想上重视,工作上遵守,使干警认识到“庸、懒、散、软、虚、假、浮”是高压线,不能为、不愿为、不敢为。
二、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为了使“正风”行动不流于形式,我院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一是成立“正风”行动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科(局)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格局。二是制定“正风”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清新县人民检察院“正风”行动实施方案》,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指明了方向,确定了步骤、方法和措施,确保活动抓出实效。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我院“正风”行动领导小组派出督查组对各局、科室开展“正风”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上班到岗情况、节假日值班情况、办公室秩序情况、按规定着装情况、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和执行办案纪律等内容加强督查,对于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采取“零容忍”态度,一律按照规定严肃处理,进一步促进我院干警端正工作态度、树立良好的工作风气。
通过开展“正风”行动,着力打造检察队伍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把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清新、实施“桥头堡”战略提供了坚强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