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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检察:深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共筑清新生态屏障
时间:2024-04-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落实省、市、区实施“百千万工程”和绿美清新生态建设部署,进一步发挥“林长+检察长”机制作用。日前,清新区林长办、林业局和检察院共同组织召开了2024年清新区“林长+检察长”联席会议暨检察公益林建设会议。清新区林长办副主任、林业局局长张英杰,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绍辉,两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会上,张英杰副主任通报“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运行以来,在林业生态保护领域的相关工作情况,包括古树名木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管理等方面。同时,分享了近年来双方在涉林刑事犯罪、行政执法、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他强调,“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促进了检察机关、林长制工作机构和有关成员单位的合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共同保护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有力推动了清新区林业生态高质量发展。

金绍辉检察长通报了近年来涉林领域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情况,分析了当前林业生态保护领域存在的法律问题和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他表示,

一要聚焦生态环境保护这个目标任务,立足林业、检察各自职能定位,树立系统观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动作为、善于作为,为林业生态保护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要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优势,整合执法司法资源,加强工作衔接,深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动执法、工作会商等制度。

三要深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构建“司法+生态修复”的办案模式,在依法惩治的同时,更加注重治理,推动形成双赢多赢共赢良好工作局面。

会后,参会人员共同前往辖区太和镇五星村委会观音岭进行现场调研,了解该处林地补植复绿状况,旨在用于破坏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违法犯罪行为人进行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多功能承担生态修复、补植复绿、义务植树、公益植树,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职能,推动清新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生态利益的填补和续造。

“林长+检察长”联席会议暨检察公益林建设会议的召开,为清新区林业、检察两家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林业生态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双方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不断深化“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总结和完善,及时宣传彰显工作机制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努力把它培育打造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清新样本,共同为建设“生态清新”、筑牢粤北生态屏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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