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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检察:深度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跑出“检察+速度”
时间:2024-04-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清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牵头推进“检察元素”与“1+6+N”深度融合对接,创新“检察+”模式,以更高水平检察履职服务市域社会治理高质量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检察+服务”,“十项措施”助力“百千万工程”。制定《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十项措施》,护航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绿美清新建设。办理的“清新桂花鱼”保护系列案,综合运用“四检融合”办案模式,联合市院对因案致困的养殖户进行了司法救助。创建农产品领域监管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开展农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活动,立案监督15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是“检察+网格”,“一镇一检察官”落实共建共治。适应新时代“枫桥经验”新业态,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派驻镇检察室与综治中心融合对接,选派了8名检察官在各镇“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任职。在区多元共治综合服务中心常态化派驻人员接待群众,在浸潭镇综治中心设立“检察服务e站”,实现与各镇综治中心远程视频连线,通过线上线下齐发力,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轻罪案件调处、民事和解等工作。主动接入“粤平安”网格信息平台,构建“检察员+网格员+信息员”基层治理协作新模式,对网格员反映的涉公共利益、安全生产等领域问题进行监督履职。如根据网格员反映的公园、广场舞噪音问题,运用大数据筛查确定重点场所,以“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支持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督促开展专项整治。

三是“检察+公益”,“生态检察”护航绿美清新。落实“林长+河长+检察长”机制,加强笔架山林场、白湾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了古树名木保护、生态资源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全力筑牢粤北生态保护屏障。在区多元共治中心建立了“清新生态检察工作联络室”,依托“1+6+N”体系,发现生态环境公益线索,护航绿美清新。如通过网格员发现某村存在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依法向属地镇政府发出诉前磋商函,督促其依法履职。

四是“检察+治理”,“数字赋能”深化社会治理。将数字检察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数字赋能监督,监督服务治理”,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如运用非法采矿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三查并举”促进稀土领域综合治理,专题报告获区委肯定。又如通过大数据分析研究醉驾案件长期多发高发的问题,联合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太和镇政府制定《对涉嫌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从事社会服务后依法不起诉工作意见(试行)》,引导35名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经考察合格后作出不起诉决定,醉驾治理相关报告获区委主要领导肯定批示。

五是“检察+关爱”,“为民司法”守护民生利益。聚焦特殊群体权益保护、食品安全等热点,结合“粤平安”平台及网格体系排查线索及监督点创新能动履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检爱同行,共护花开”系列活动,助力未成年人法治建设。检察长与区一中学生联创的新媒体作品获全国征文大赛优秀奖。针对区部分校园周边食品商铺、摊贩普遍存在卫生条件不达标的情况,发出检察建议9份。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深化多元救助帮扶,持续巩固助力乡村振兴成果。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4件3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1万元。

下一步,清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将认真学习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主动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清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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