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实务研究
清新区检察院深入践行保护性司法理念全力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时间:2017-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清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自今年5月18日成立以来,深受上级院、区委的关心与厚爱,各项工作广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在“十心十意”的工作宗旨引导下,未检办案件办理及社会化工作均收到了良好成效。

  一、凝心聚力--力求“地利”与“人和”。是解决场地与人员的问题。该院党组对未检办的创立给予了全力支持,解决了办公场地紧张的问题。在人员方面也是配齐配强,精选三名办案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法律专业素养高的优秀检察干警加入到未检办中来。成立“清新未检远航心理辅导室”,设立了海天一色、富有趣味、集心理辅导、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主题心理辅导室,该辅导室在设立之初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清远日报》、《百姓关注》对此进行了报道,并得到了市委领导的肯定。二是积极协调内部与外部的关系。首先从内部而言,院党组及主管副检察长积极推动未检办“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的衔接与畅通,侦监、公诉、案管、技术等部门全力支持未检办工作,梳理好受案范围、职能交接、环节衔接等问题,有效地促进了未检办这个新生部门业务工作的快速“上马”。其次从外部而言,清新区多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对于在场合适成年人、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义工及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给予了强有力支持。

  二、务实精进--追求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一是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机制。目前,该院未检办已实现“七个一”,即给每一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一份社会调查报告,给每一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一份心理评估报告,为每一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聘请法律援助律师,听取每一位律师的意见,对每一宗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案件均听取被害方意见,对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给予社工跟踪帮教,对每一位性侵、猥亵类案件中的被害女童做心理矫治。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引入心理咨询及评估机制,聘请了多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为每一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心理疏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与清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清新区教育交流服务中心合作,对因犯罪情节轻微不立案、不捕、(附条件)不诉、撤案、判处非监禁刑、免于刑事处罚、因不满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由专业社工组成帮教小组提供3-6个月的服务期,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和受害者自我调理、重新开始、逆境自强。

  三、春风化雨--权衡“法意”与“人情”。该院未检办在办案过程中遵循“不失法意,不绝人情”的人性化办案准则,为涉罪未成年人撑其一片充满自信与希望的蓝天。如对有前科记录的涉罪未成年人,为保护其犯罪记录,不在起诉书中提及其前科情况,也不提出书面的量刑建议。在办理一宗五人的未成年人抢劫案件过程中,在提审时有三名未成年人均翻供不认罪,为了帮助其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使其真正的认罪、悔罪,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与家庭,承办人从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出发,耐心地为其做思想教育工作,促使三名未成年人真诚悔罪、认罪伏法。在一宗结伙抢劫案件中,其中一名是初三在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及训诫之后,在跟踪回访时从其母亲处得知其涉嫌犯罪一事影响了正常的学习、住宿与生活问题,承办人立即赶赴学校,与校方就此进行交涉,共同制定了“暖心计划”,解决了该名学生的食宿问题与心理负担,考虑到其家庭及成长情况,还为其聘请了社工进行跟踪帮教。

   四、助力远航--“播种”预防与关爱。一是积极开展未检工作推进年活动。首先是借助本院的阳光检务网,对外通过发布简讯、情况分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宣传未检工作的重点、趋势。利用微信平台,先后7期发布了11条关于未成年人保护与涉案预防的原创检察官手记、案例分析、诗歌短文。其次该院未检办撰写的《清新区检察院反映农村幼女被性侵案件呈现四个特点应引起重视》、《清新区检察院以“四心”为未检工作注入正能量》等10余篇文章先后被《清远日报》、《南方日报》、《清远检察工作简报》、清远长安网等刊物、平台采用,起到了预防、保护、宣传的作用。另外还通过辖区内各校园联络员派发有关宣传资料500余份,深入校园进行法制讲座、法制班会、趣味互动、有奖问答等活动,通过实实在在的宣传举措强化对学生这一重要群体的保护与教育。与清城区检察院未检办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开展交流活动,通过资源共享寻求长期、有效的跨区域合作,期以突破目前及今后未检工作所遇阻滞。二是积极开展社会化关爱活动。先后与清新区妇联、清新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清新区委员会、清新区社会工作委员会、清新区教育交流服务中心、清新广播电视台、清新区司法局、清新区武警中队、清新区教育局、清新区第三中学、清新区第二小学、清新区职业技术学校、清新区向群社区、清新区文广新局等14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成立了涉案未成年人转化帮教社工工作站、未成年人心理咨询暨矫治中心等多个平台。拍摄了“为青春保驾护航,让花季分外精彩”的青少年预防犯罪公益宣传片,并在清新区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积极参加“‘牵手行动’助少年,知识(图书)进社区、进校园”送书活动,被清远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清新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在院外墙设立未成年人预防犯罪专题板报,以图说、漫画、实例相结合的方式,向受众群宣教。

   

   

 
历史沿革
人员信息
检务公开
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
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
工作流程
公益诉讼
法律文书
重要案件信息
权利义务须知
检察官绩效考核
检察公开听证
公益诉讼线索征集
12309中国检察网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主题活动
专题2
专题3
专题4
  主题活动
精致文化清新风
精致文化清新风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26号  邮编:511800
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