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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检察院“四个通道”促“两法衔接”工作有效开展
时间:2015-03-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清新区检察院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多方共谋、多措并举,为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作用赋予了强大的推动力。

  一、建立衔接通道,实现内外资源整合

  通过制度、机制的建设与完善,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职能的通合奠定稳固基础。一是建立外部“两法衔接”整体联动机制。在区政法委的牵头下,制定了衔接工作办法,形成“一个平台”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经济犯罪和惩治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行为的协作机制。进一步形成联席会议、平台管理、备案通报、咨询会商、检察监督等长效机制。二是建立内部“两法衔接”工作领导机制。以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工作”为切入口,第一时间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由检察长担任组长,主管侦查监督、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担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侦监科等六大科室作为下设办公室成员的工作机构。

  二、建立共享通道,确保信息流转通畅

  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利用共享通道对相关问题早发现、多沟通、快解决。一是建立起流畅的“移送-接受-监督”一体化机制,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接受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对案件信息的反应及时、到位,保障了案件处理的时效性。二是健全与公安、行政执法等机关的案件咨询和移送、信息及重大案件情况通报机制。行政执法机关定期通报查办案件及移送案件情况,公安机关定期通报立案侦查、提请逮捕等情况。并对苗头问题、重点案件及时派员跟踪督办,提升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对证据收集、固定和罪与非罪界限等相关问题的研究。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作,减少认识分歧。

  三、建立服务通道,提高职能输出效果

  不断提升服务的主观能动性,通过联合讲座、联合培训等方式展现服务促监督的新型理念。一是到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执法人员开展“两法衔接”法律知识讲座,并对该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刑事案件证据收集、移送内容等问题达成共识。二是为区公安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等20个行政执法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操作培训。内容包括共享平台的功能及流程操作、案件录入以及常见问题的处理。

  四、建立监督通道,打开双向流动局面

  通过联席、跟踪、反馈、督导等工作模式,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力度。一是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多次组织参与联网的20个行政执法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及时防止和纠正执法部门的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二是对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跟踪到底,督促公安机关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公安机关不立案或不及时立案的,按照立案监督的有关规定办理。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适时派员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跟踪催办,防止立而不侦、久侦不结。三是向相关单位反馈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对在信息共享平台录入信息不及时、不规范、应当移送案件而未移送、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等情形进行督促整改。四是在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自查的基础上,主动发挥“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联合本区牵头(召集)单位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成立联合监督检查组,通过到公安机关、药监局、环保局、水务局等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走访、案件审查、查询信息平台、查阅执法档案及台账、关注新闻媒体相关报道等多种方式,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核实,摸排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线索。2014年以来,督促工商局移送制假售假案件1件,到环保局、食药监局抽查档案13件,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审查各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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