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我院召集清新县公安局、清新县国税局、地税局召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并对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省国税局稽查局、省地税局稽查局联合下发《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细致的学习。
刑法修正案(七)出台以来,针对第三条偷税罪的理解以及在实际中如何操作存在一定的分歧,《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以后,解决了上述的问题。为此,我院由主管副检察长岳雷带领侦查监督科联合清新县公安局、清新县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召开联席会议,会议在清新县地税局召开,由岳雷副检察长主持,会上,清新国税局、地税局分别介绍了2011年查处的涉税案件,并共同学习和探讨了《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今后涉及税务案件的移送、审查达成共识,为两法衔接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