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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故事
时间:2018-08-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叫陆奕健,是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一名检察官,不知不觉在公诉席上已经十多个年头了。近年来,随着刑诉法、律师法的修订,对嫌疑人的诉讼权利的保护越来越完善,引发对公诉工作的挑战也越来越大,嫌疑人、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越来越多,其中诈骗类的案件恐怕是不认罪案件中最常见的案由了,如何利用手中证据、认清嫌疑人编造的假象,需要公诉人与嫌疑人(包括辩护人)斗智斗勇。去年,我就碰到了这么一起特大的诈骗案。

  一天,我一早回到办公室就见到了一名满面焦虑的中年男子。不等我开口,中年男子就自我介绍“我叫肖某兵,我被陈某诈骗了880万,昨天案件移送起诉了,我想向你反映情况…希望检察官能帮我追回被骗款项。”这名诈骗案的被害人,被嫌疑人陈某华以购买大米为由,骗取了货值880多万元的大米、玉米,同案涉嫌被诈的还有多名供货商。这些被骗供应商又因该案拖欠一群农户的货款。我简单翻阅案卷及听取了这名被害人的意见后,了解了以下的情况:1.嫌疑人陈某拒不认罪,辩称是正常买卖关系,本人因经营不善致拖欠货款,并无诈骗行为;2.多名被害人因拖欠农户货款,四处申诉。而随着案件的侦查终结,侦查机关并未从嫌疑人处搜查出任何财产,下游农户利益受损,易引发群体上访风险。

  乍和嫌疑人陈某接触,我便打消说服其认罪伏法的想法。陈某有多年从事粮食销售的工作经验,熟悉行业交易方式,归案后坚称拖欠肖某兵等人货款是自己经营不善,本人购进货物已全部卖出,但被他人拖欠货款。讯问中陈某语带激愤,时而插入一些行业术语及交易规则,迷惑公诉人之余,亦为自己的行为披上合法交易的外衣,纰漏被质疑时就闭口不语,典型的软硬不吃。讯问回来后,我扎进繁琐复杂的案件材料中,仔细梳理着千丝万缕的证据材料,阅卷笔录堆起了厚厚一叠,表格划了一张又一张,最终形成一份五万字的公诉报告、七张示证表格、三千字的公诉意见。庭审中,陈某面对公诉人的指控,一会儿摇头摆脑,百般狡辩,一会儿装聋作哑,默不作声。如何找到陈某“低卖”的时间、对象、数量、成为定罪关键。公诉人出具了整理好的从陈某处购进粮食的商家的证言、购进粮食的财务统计、被害人送货单等证据,证实陈某一收到被害人粮食后随即低价倾销套现的事实。公诉人再针对陈某提供的所谓下家“赖某”的户籍信息、电话,出示相关证据证实查无此人。陈某见自己的辩解被一一证伪,只能沉默以对。

  近日,该案经过二审终审,陈某诈骗12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虽然陈某终受法律的严惩,但该案仍留遗憾,除了几名直接供货的被害人,下游还有众多农户因为陈某拒不交待赃款去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面对来访的受害人,承办人除了解释了法律的适用,还向他们提供了追索受赔财物的途径,希望帮助他们挽回损失,另一方面向侦查机关发出追一名老公诉人讲过,公诉是一门遗憾的艺术,没有完美的案件,作为一名普通公诉人,需时时保持执法为民的理念,努力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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