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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检察院首次利用心理测试技术服务办案实践
时间:2015-07-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22日,清新区检察院技术科根据公诉科的办案委托要求,技术科干警与邀请到的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心理测试专家王钊博士,对一起贩卖毒品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心理测试,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2014年12月17日,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在进行毒品交易时,被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民警抓获,在关押到看守所后便开始翻供,否认之前的有罪供述。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清新区检察院技术科受公诉科的委托,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前,心理测试专家王钊博士市、区两院的技术人员向办案人员详细了解了案情、仔细阅读了卷宗,根据案情制定出稳妥的测试方案及测试题目,为测试做好了充分的准备。4月22日上午,在清远市看守所进行了心理测试,测试人员首先与被测人朱某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测前谈话,详细了解其身体状况和家庭情况,听取其对案件的辩解,向其介绍心理测试技术的原理和科学性,使其很快进入测试状态,特别是通过激励测试,测试人员准确测出朱某某写的数字是“7”,使其对心理测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深信不疑,对整个测试的顺利进行起了到关键作用。技术人员使用中科院多道心理测试仪,采用紧张峰(POT)和准绳(CQT)两种测试法进行测试。测试开始时,朱某某虽故作镇定但仍掩饰不住内心的紧张,一道道与其犯罪行为相关的题目就像把把利刃,对其心理产生强烈的刺激,并一一体现在电脑屏幕上。经过2个多小时的测试,技术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内心活动活跃,虽然他因为长期吸毒导致神经系统反应下降,但对提出的相关问题相当敏感,均呈现出较强的相关和特异心理生物反映。根据图谱分析,并结合已掌握的证据,进一步证实了朱某某贩卖毒品的行为,贩卖毒品的对象、次数和数量等情况亦“水落石出”。通过此次测试进一步查清了朱某某的犯罪事实,坚定了办案人员的信心,为该案审查起诉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技术保障。

  近年来,清新区人民检察院以积极创建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为契机,投入资金采购了心理测试仪和身心监护仪,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精心筹备推进,不仅邀请中科院技术专家专门指导教学,还组织干警前往全国心理测试班进行专业培训,培养出数名心理测试技术人员,切实提高了该院辅助办案的科技含量。技术干警通过运用心理测试技术,将信息化建设类活服务于办案实践,实现了双促进、同发展。虽然测谎结果不得作为法定证据,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案件查找有效信息,定准侦查方向、鉴别有罪和无罪提供重要参考,有利于攻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进一步提高案件的侦破率;而且能为办案人员对现有证据树立起心理确信提供科学的判断依据,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该项技术在办案中的合理应用能有效节省司法资源,便于迅速、准确、有效的打击犯罪,具有其他手段无法替代的技术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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