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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3月清远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时间:2022-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高检院、省检院以及市委工作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积极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一、刑事检察办案数量同比上升,办案质效向好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694人,逮捕310人,不捕384人,不捕率55.33%。共审查起诉1107人,决定起诉997人,同比下降5.41%;决定不起诉110人,同比上升89.66%。

  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07,同比下降4.22%。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率18.06%。诉前羁押率38.66%,同比下降28.43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0%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6.58%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的96.6%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59件,同比上升1.72%;监督后公安机关立案(撤案)58件,占监督数的98.30%,同比上升39.68个百分点。其中,监督立案率97.14%,监督撤案率100%。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5件,同比上升13.6%;已纠正24件,监督采纳率96%,同比上升23.27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3件,同比下降25%;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1件,提出抗诉法院裁判数2件,刑事抗诉采纳率50%,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次,同比上升100%;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2件,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为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判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344人,同比上升135.62%;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79件,同比上升40.94%;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65人,同比上升616.22%;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02件,同比上升1088.24%。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件5人,办结并移送起诉4件9人(含积案)。

  二、民事检察监督更加深入,监督质效平稳

  (一)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37件,已办结47件(包括去年受理的案件),其中受理虚假诉讼案件9件;共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终结审查25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1件。

  (二)民事审判程序违法活动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22件,同比上升162.5%,其中受理违法公民代理监督17件;共发出检察建议2件,法院已回复采纳1件。

  (三)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35件,同比上升98.5%;其中,发出检察建议7件,法院已回复采纳2件;促成民事执行和解1件。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10件,同比上升1000%;支持起诉3件,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1件。

  三、行政检察监督持续深化,能动履职护航民生民利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共开展公开听证进行释法说理2件次。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2件,环比上升100%,提出检察建议2份,督促人民法院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公开宣告判决等制度。

  (三)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监督情况

  (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为大局服务,部署助力疫情防控、护航安全生产等小专项活动,共发出检察建议202份,同期采纳117份,环比分别增长158.97%、108.93%。行政违法行为工作,共开展公开听证109件次,以检察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五)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通过开展农民工护薪等行动,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50件,切实回应社会关切。

  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有序拓展,公益保护力度加大

  (一)立案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36件,同比上升76.84%。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311件,同比上升71.82%。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1件,同比上升22.22%。

  (二)诉前程序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已开展诉前程序合计341件,同比上升110.49%,诉前整改率100%。

  (三)提起公益诉讼判决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起诉7件,同比上升40%,提起公益诉讼后获法院支持起诉6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推进,特殊保护加强

  (一)审查逮捕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未成年人犯罪48人,人数同比下降48.94%。作出不批捕涉及未成年人犯罪43人,同比上升43.33%。

  (二)审查起诉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决定起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72人,人数同比上升44%。作出不起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21人,同比上升250%。

  (三)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13人,同比上升433.33%,占公诉审结未成年人总数的32%,同比上升24.11%。

  (四)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458次,同比上升122.33%;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28次,同比上升250%。社会调查适用率301.32%。

  六、信访数量同比上升,司法救助工作持续推进

  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330件,同比上升8.55%,“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答复率”均实现“双一百”。刑事申诉案件息诉率90%。开展司法救助13件17人,发放救助金34.161万元,同比上升184.68%。

  七、专项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清远建设

  (一)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1人,占审结数的50%。同期,审结该类移送审查起案件14人,决定起诉10人,占审结数的71.43%。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3人,批准和决定逮捕4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10人,决定起诉29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起诉1人。

  (三)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逮捕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犯罪1件1人,起诉5件33人。

  (四)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人次。同比上升33.33%

  (五)检察听证工作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公开听证案件466次,同比上升3228.57%,同意检察机关初步处理意见的案件413件次。

  (六)检察建议工作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检察建议事项286件,同比上升1405.26%,其中自行发现237件,占受理数的82.87%,同比上升1216.67%。办结275件,占受理数的96.15%,同比上升1427.78%;提出检察建议266件,占办结数的96.73%,同比上升1464.71%;被建议单位共采纳检察建议148件,同比上升886.67%,采纳率为55.64%,同比下降32.6百分点。

  (七)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知识产权案件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知识产权案件1件1人,依法提起公诉5件22人。

  (八)网络检察工作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结合少捕慎押慎诉和认罪认罚从宽的刑事政策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重点打击帮信等网络诈骗上下游行为,批准逮捕网络犯罪案件5件5人,同比下降68%,起诉18件23人,同比上升91%。

  (九)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1件22人,同比上升75%。决定逮捕4人,提起公诉11 件 12人,同比上升57.14%;适用认罪认罚8人,同比上升60%。不诉、无罪判决数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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