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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公益诉讼案件入选
时间:2017-10-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试点工作两年期间届满,6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总结通报检察机关两年来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主要情况和经验成效,并发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我院诉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公益诉讼一案入选诉讼程序典型案例。

  该案件是广东省清远市首宗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也是清远市检察机关第一次以镇一级人民政府为被告的公益诉讼案件。该案件以公益诉试为推力,破除外部阻力,通过持续监督与精准监督相结合,大力督促镇政府整改落实,修复了受损的公益环境,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我市行政公益诉讼乃至整个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产生了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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