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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十二小时仍“中招”
时间:2017-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我院办理一起黎某耀醉驾案例。与往常醉驾案例不同的是,黎某耀头一天晚上喝了较多酒,回家睡了一夜之后,第二天驾车外出,仍因醉驾被警方查获。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黎某耀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6年12月9日晚上,被告人黎某耀在同村好友家吃饭,期间喝了大约半斤轩尼诗洋酒。当晚22时许,其回家睡了一夜。第二天上午11时许,被告人黎某耀无证驾驶一辆摩托车外出,行驶至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新大道与新宁路交汇处路段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查获。经检验,黎某耀血样中检验出乙醇浓度为101.65mg/100ml,符合醉酒驾驶国家标准。

  为此,我院以此案提醒广大司机,判断司机是否酒驾或醉驾,是以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标准的,超过20毫克就属于酒驾行为,超过80毫克就属于醉驾行为。人的酒精代谢情况与喝酒人的年龄、体质、解酒能力,以及饮酒时间长短和饮酒后怎样处理等都有关系,头一天喝了酒,即使睡了一夜也不代表一定没事,第二天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仍有可能超标。鉴于此案,喝了酒的司机最好过了48小时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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