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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新区院反映醉驾案件呈现三大特点并提出预防对策
时间:2015-07-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1-4月,清新区院院共起诉醉驾案件17件17人,与去年同期7件7人相比上升142.86%。同期,清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醉驾案15件15人,分别判处1个月至5个月不等拘役,并处罚金。

  通过对今年清新区醉驾案件进行分析,可以看出醉驾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1、从犯罪主体来看,醉驾案件中涉案主体均为男性;大多数为低学历人士,主要是小学或初中文化程度。2、醉驾案件中涉案的机动车辆主要为小型轿车和二轮摩托车。3、从案发情况来看,因醉驾引起交通事故的比例较高,占醉驾案件总人数的58.82%, 17宗案件中有10人是醉酒驾车后发生交通事故被抓获的,有7人是交警执法查获的。

  清新区醉驾案件高发,归根究底还是涉案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抱有侥幸心理。有的人认为自己对周围交通路线非常熟悉,不会被查获;有的认为即使交警巡查,查获的不一定是自己;有的人酒后自我感觉清醒,自认为能正常驾驶,未能深刻认识到酒后驾车潜在的不完全因素,最终导致醉驾引起交通事故。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醉酒驾驶犯罪,该院提出以下建议:一是相关单位应加强法制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和制度氛围,使人民群众深刻认识到醉驾带来的社会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建立“酒后不驾车”的共同认知。二是司法机关应形成打击合力,始终保持对醉驾“零容忍”的执法理念。公安机关应加大排查力度,将日常检查整治与集中专项整治相结合,切实避免“一阵风”的运动执法;对于未达醉驾标准的酒驾,严格通过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惩罚。对于醉驾案件中涉及的突出问题,公检法三家要加强沟通协调,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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